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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工会五必报制度

来源:    时间:2013-11-26 08:27

为了积极开展送温暖活动,努力为职工说话办事,促进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好学校的指导方针落到实处,特制定“五必报”制度,具体如下:

一、五必报内容
1. 上级有关部门的重大决策、重要会议、文件的贯彻情况必报;
2. 各行政部门有关职工工作新出台的政策法规落实情况必报;
3. 职工思想动态,工作和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必报;
4. 图书馆工会年终工作总结、工作计划及重要活动情况必报;
5. 突发性重大事件和恶性事故及侵犯教职工合法权益的案件。
二、建立联系人
图书馆工会组织宣传委员作为五必报的联系人。

三、五必报程序
1. 遇有重大和突发性紧急事件,可先电话直接向校工会主席报告。然后,再按正常渠道书面上报。
2. 联系人应多渠道、多途径了解和掌握有关“五必报”情况,及时向工会主席汇报,并确认信息的可靠性和准确性后再向校工会和其他职能部门书面上报。
四、具体要求

 上报“五必报”信息应简明扼要,以叙述的方式,不议论,不夸大,不隐瞒;有量化指标的,应用数据表达、上报,并做好有关基础工作。材料“必报”时间要及时无误,必要时应做到不过午、不过夜。
图书馆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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