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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及光盘超期、污损处理规定
1、读者需按期归还所借图书及光盘,逾期须缴纳超期使用费每日每册(张)0.10元。超期使用费累计至10元时,一卡通借阅权限失效,读者须在总服务台或自助缴费机缴清欠款后方可恢复使用。
2、请自觉爱护图书及光盘,不得污损、撕毁、圈画、批注等,否则视情节轻重以图书原价的10%-40%赔偿,如损坏严重无法流通,按照遗失处理。
3、条码遗失或污损,每个赔偿1元。